现行集体土地征收制度的本质是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需要实施征收,并由国家依法给予公平合理补偿的制度,市、县人民政府是代表国家负责具体征收与补偿的法定行政主体。职权之所在,即义务之所在,也即责任之所在。市、县人民政府有权代表国家组织实施征收,也负有确保被征收人通过签订协议或者以补偿决定等方式取得公平补偿的义务。市、县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实际需要,要求土地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或者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区(县)征地事务机构等主体从事具体的补偿安置事宜,但市、县人民政府不因此即免除法定补偿安置义...
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合同效力,应当综合考虑签约背景、当事人真实意图,以及各方对权利义务的安排,建设用地的取得方式等因素。...
城镇居民购买该房屋并欲以租赁土地的方式变相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政策的规定,故协议无效。...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的位置、用地性质、面积和范围等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律凭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仅是申请建设用地的前提条件,并不会直接发生设立、变更、转让或消灭不动产物权的效力。因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行为并不直接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具有可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