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就相邻关系基本原则做出了明确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就相邻关系基本原则做出了明确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就相邻关系基本原则做出了明确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 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同时,《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 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 1993年11月24日 法发〔1993〕37号)第2条,“因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或因违章建筑的买卖、租赁、抵押等引起的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可以受理。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不属民事纠纷,依法应由有关行政部门处理。”...
相邻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当以不损害其他相邻人的合法权益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