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间面临拆迁此种情况属于不可抗力行为,此种情况下关于如何拆迁补偿,是否要给承租人赔偿的相关事宜法律方面并没有具体的规定,而是由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上中的条款来规定的,如果合同中并没有约定此项则由双方协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的明确规定:“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房屋征收拆迁过程中,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即用于商业经营的房屋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相比较于住宅房屋,商业经营的房屋补偿标准较高,不仅可以获得房屋补偿、拆迁费用、奖励费用,还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及生产经营效益的补偿。...
《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通知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拆迁范围内产权为住宅,登记证上是住宅,但是已经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用于经营性用房,各地可以根据经营的实际情况、经营的年限以及纳税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拆迁补偿。...
所谓“住改非”是指原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上载明的用途为住宅,但房屋所有权人改做商业经营,并且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经营手续的。...
关于住改非能否补偿,我国法律暂时没有明文规定。现有规定仅有《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无证房并不是违法建筑的代名词,对无证房一概不给予补偿是拆迁人无视被拆人合法权益的做法。无证房屋的所有人一定要对自己的房屋及权利有清楚的认识,在拆迁过程中关注拆迁人的主体资格、拆迁程序等是否有违法之处,以做到有备无患。...
赔偿请求人对于通过何种方式获得赔偿具有选择权,既可以选择由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人先提起行政诉讼,之后再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就是选择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其赔偿问题。基于司法最终原则,人民法院对赔偿之诉应当依法受理并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赔偿判决,保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在当事人已经依照前述程序提出明确的赔偿请求、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应再判决由赔偿义务机关先行作出赔偿决定,使赔偿争议又回到行政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