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中,有很多当事人认为补偿不合理,补偿方式不合法,但其实,很多征地拆迁行为从一开始的程序上就是违法的。那么,合法的征地拆迁应该看到哪些文件呢?
一、拟征地公告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该在村委会或者村民小组张贴书面的拟征地公告。村委会和村民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会同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去征收范围内对被征收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和数量进行实地调查,并制成表格,确认之后,应当双方签字,确认调查结果。
公告的内容包括:征地范围、征地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和征地用途。
二、征收土地公告征地公告应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在收到征地批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张贴。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并由该市、县人民政府土管部门负责实施具体工作。
内容: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
(1)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四、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文章来源:京平拆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