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制度产生、发展的历史,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封建社会中,特别是从资本主义社会萌芽开始,商标、专利、著作权等制度就开始产生并发展起来。...
对此问题的解答需要明确股东会和董事会职权的法律规定的性质:若为强制性规定,章程自然不得改变《公司法》规定;反之,若为任意性规范,则可以改变。从法政策的层面上考量,由于我国绝大多数公司股权比较集中,公司章程往往只体现多数股东的意志和利益,且多数股东往往又身兼董事身份或者控制了董事会,如果允许公司通过章程、股东大会决议修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法定职权,则不利于对少数股东的保护。...
占有是指对物进行控制和管理的事实状态,质押权人能否直接扣划账户内资金并非判断转移占有的唯一标准。本案账户由出质人开立,其对该账户本应享有自由支取的权利。但案涉《监管协议》约定,作为债权人取得了案涉监管账户的控制权,实际控制和管理该账户,此种控制权的取得符合出质金钱移交质押权人占有的要求。...
根据《海南会议纪要》的精神和目的,以及近年处理同类案件的意见,非国有企业的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纠纷案件中关于不良债权受让人主张债权受让日之后的利息计算问题,可以参照适用《海南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即对于受让人主张的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不予支持,符合《海南会议纪要》的精神和目的。...
合同双方当事人放弃违约金调整的约定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从主观上看,双方当事人均是为了自身商业利益而从事本次交易活动,是在自愿平等的情形下签订《预租赁协议》和《租赁合同》。从客观上看,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在内容上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人民法院应尊重双方当事人在本案中预先放弃调整违约金的约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的规定,驳回中泰公司的起诉,并无不当。...
《民法典》中,在第二编物权的第三分编用益物权部分,于第十四章专门设立了独立的居住权章(366-371条),居住权作为房屋的一项权益,也在合同编的物业服务合同章节中被提及(945条)。...
《民法典》中,在第二编物权的第三分编用益物权部分,于第十四章专门设立了独立的居住权章(366-371条),居住权作为房屋的一项权益,也在合同编的物业服务合同章节中被提及(945条)。...
南通四建公司虽然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际是将其施工资质出借给黄某用于案涉工程的施工,南通四建公司并无签订、履行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黄某借用资质承揽案涉工程,是案涉工程的实际施工人。...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本案购房人已向开发商交付了购房款,不存在还有其他义务未予履行的情形,管理人无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