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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拆迁协议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信息来源:华律网  文章编辑:majiali  发布时间:2021-11-26 12:33:16  

1、签订协议的主体是否适格,根据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所以说,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有权组织实施土地征收行为,所以签订拆迁协议时,要确认好对方是否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主体。

2、协议的主要条款要具体、明确。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被拆迁方要选择好拆迁补偿方式。选择货币补偿的,要把拆迁补偿总金额、各项明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都要写在拆迁协议里面,选择产权置换的,安置房的面积是、安置房的位置,安置房户型、交付时间等事项都要在拆迁协议里面写清楚,避免拆迁方反悔或者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3、提防空白合同。所谓的空白协议就是在协议中并没有注明拆迁补偿款项等重要内容,没有明确约定好双方的权利分配,很多关键地方没有填写内容,是空格形式。在实践中,经常有征收方拿着空白合同让被征收人来钱,要主要这种协议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即使双方说当时谈的很好,由于没有相应条款的约束,违约成本低,如果拆迁方反悔,维权的难度会很大。

因此,被拆迁方在与拆迁方签订补偿协议的时候,要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明确协议的签订主体,仔细阅读协议条款,确认好双方 约定好的事项都写进了协议里面,再动笔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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