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怎么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补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征补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按照保证房屋被征收群众居住条件有改善、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条例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与临时安置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市场价格包含了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不低于市场价格就可以保证被征收人所得补偿在市场上能买到区位、面积、用途、结构相当的房屋。
2、院落、空地该如何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及最高院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对于被拆迁人合法享有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由此可知,院落及空地是应该获得补偿,且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补偿,但老百姓为什么经常遇到拆迁人、征收人对此不予补偿的情况呢?理由是什么呢?
征收人常以国务院的590号令第15条规定及各地方的政府规章、政策等作为不予补偿的理由,认定补偿的面积都按照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确定,只要不在房屋所有权证的面积之内,均不给于补偿。
英淇律师提示:国有土地上有院落的房屋与无院落的房屋不是一半的差价,交易价常因院落、空地的存在映射出居住的舒适性,因此交易价格常为相差一半、甚至一倍。
3、临时性建筑拆迁能否得到补偿?
临时性建筑是一般在两年内拆除,并且结构简易和其他设施,临时性建筑也要经过国土和建设等部门批准的,并且工程也要使用钢筋等建筑性材料。因此,临时性建筑是合法的建筑,在规定的时间内,遇到拆迁补偿时是应该给予补偿的。
4、临时性建筑和永久性建筑补偿有什么区别?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与管理条例》中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这也就是说,临时性建筑拆迁补偿的症结就在这里,是否在临时性建筑的批准期限内,超过两年的临时性建筑,并且没有申请延期的临时性建筑,拆迁人可以不给补偿的。
英淇律师提示:在房屋拆迁的过程中,如果开发商因为是临时性建筑的话,要看临时性的建筑的批准期限是否已经过期,如果没有过期限的话,是可以获得补偿的。拆迁人如果坚持不给补偿的话,要找专业的律师进行维权活动。
5、临街商铺该如何补偿?
此类补偿要分两种情况,一种证件齐全,即房产证、土地证、营业执照及缴税凭证等;一种证件不全,即只有部分或没有上述证件。第一种情形,则按照市场比较法粗略计算自己的补偿即可,但还要计算出停产停业损失、装潢装修损失、临时安置费、搬迁补助费、大型器械搬迁损失补偿费、征收拆迁奖励等等;第二种情形,各地则有不同的处理方法,但都要尊重事实,英淇征收拆迁律师团曾办过一个案件,就是证件不全的情况,最终商铺所有权人以经营性用房进行补偿,所以,并非没有证件的商铺就不能按照营业性用房补偿。上述情况并不包括承租人的征收拆迁补偿。
6、商场、写字楼及市场类商铺该如何补偿?
商场、写字楼及市场类商铺,大多数都是对外出租,此时,承租人也是属于安置对象,常说的停产停业损失就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商场、写字楼及市场所有权人的停产停业损失;二是租户的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装潢损失则一般补给承租人,其他的补偿也按照损失的主体进行补偿,但商场、写字楼及市场类商铺拆迁时,对承租人而言,要特别注意租赁合同中,是否有约定征收拆迁补偿的相应条款。
7、社区及底层商铺该如何补偿?
无论是社区还是底层(地上及地下)商铺,都要查看其房屋的规划性质,而此种情况与商场等商铺类型极其相像,都是以租赁为主,所以,无论是承租人还是房屋所有权人都可按照上述情况对号入座。除了上述类型的商铺,还包括交通设施商铺,譬如: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外部或者内部商铺,此类商铺的补偿,除了要参照上述约定外,还要考虑内部规定等要素。
8、企业拆迁如何补偿?
虽然企业拆迁在全国各地的具体补偿标准是由各地方政府制定的,但是从拆迁补偿项目的种类上来看,各地都是相同的。
其一,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提到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我们要看企业是否是自己拥有土地使用权,如果是企业自己拥有,我们首先要分辨的就是土地的性质,因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补偿的标准的不同的。如果是国有土地性质,那么依据就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如果是集体土地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如果企业是承租人,那么还涉及到土地使用权人的补偿问题。
其二,企业经营性房屋的补偿。企业经营性房屋的补偿,包括企业厂房、仓库等所有建筑物,补偿的标准也以产权证中的建筑面积为准。具体的补偿价格涉及很多因素,包括建筑物的位置、建筑面积、建筑结构、建筑材质等等,需要综合考量。
其三,房屋附属物的补偿。企业房屋附属物是指附属于被拆迁房屋,由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为提高房屋使用效能而改造或追加的,不能异地使用或异地使用将影响其功能的财物及相关设施。附属物一般包括室内装修装饰、室外构筑物、地栽树木及花木、相关设备比如有线电视以及管道煤气(或天然气)出装费等。这些补偿都按照重置成本的价格进行补偿。
其四,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企业拆迁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需要满足营业执照、纳税登记、纳税记录等条件,具体包括两大方面,实际损失方面的补偿和逾期利益损失补偿。
首先是实际损失,主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等物品的损失;订单违约损失,比如已经签约的订单因为拆迁而无法供货,那么因此而产生的违约金便是订单违约损失;财务成本损失,比如企业向银行贷款,因拆迁影响导致无法偿还银行利息而产生的损失;生产、证照重新办理或者变更所产生的损失。其次是逾期利益损失,是指企业可期待的利润,根据往年的平均合理利润结合停产期限而计算出逾期利益损失,需要被拆迁人提供企业的经营账本,以此证明企业年平均利润。
其五,机器设备的补偿。机器设备包括可移动的和不可移动的,可移动的设备按照搬迁费标准计算,具体有拆卸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用等。不可移动的按照重置成本计算,需要根据设备型号以证明市场价格。
其六,员工停工、遣散费用。主要包括停工期间的工资和社保费用,遣散的员工需要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进行经济补偿。
其七,搬迁费用及奖励费。搬家物流费用,根据拆迁的实际情况确定;搬迁奖励费需要与拆迁方进行商谈确定。
其八,其他补偿。包括广告费,广告投入后尚未收回成本的损失;实验室等特殊工作室的资质验证费用;因解除房屋租赁关系而发生的房租损失与违约金。
9、无证房屋是否能得到补偿?
无证房屋是否能得到补偿可以考虑建造的时间、当时的立法状况、当时执法机关是否存在不作为等因素综合制定无证房屋的征收补偿方案。
一是严重违反城乡规划及土地管理法或明知已经发布征收公告或者即将被征收而恶意抢建的房屋可以不予补偿。但无论被征收人的房屋是否属于违建,对被征收人的土地使用权都应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二是房屋建造的时候是合法的,但没有合法产权证明,是由于不可归咎于其自身的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且如果被拆迁人在上述房屋内已长期生活居住,应当得到合法补偿安置。
至于应该补偿多少,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政府部门会根据当地的拆迁管理办法进行估算、赔偿。您可以查看拆迁公告的具体规定,也可向当地土地部门咨询。如果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裁决。
三是买卖房屋未过户的。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未办理过户的,若双方已实际交付房屋(买方入住)且已付清房款,即使尚未办理过户手续,拆迁赔偿款亦应属于买方所有,若卖方据以房屋登记强占赔偿款,买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