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打官司,很多被征收人就是满脑门子顾虑:首先,这辈子没有打过官司,不知官司怎么打?第二,能不能保证100%赢?输了怎么办?第三,赢了官司,钱拿不拿得到?诚然,打官司是一件复杂的事,尤其是征地拆迁中的诉讼,不具备相当的专业素质是玩不转的。下面就众多被拆迁人关于行政诉讼的一些疑问来详细介绍一下行政诉讼在征地拆迁维权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什么是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简单来说,就是人们口中经常说的“打官司”,只是行政诉讼和一般民事诉讼有所不同,在征地拆迁这种行政诉讼案件中,为了达到目的,往往需要打一套组合拳,启动十几个甚至几十个程序,需要专业人员付出非常大的劳动量。
二、行政诉讼的目的
征地拆迁维权的目的是拿到满意的补偿款,所以,打行政官司的目的并非帮助被拆迁人拿到胜诉判决,而是能实际的帮助被拆迁人增加拆迁补偿款。这就导致了拆迁诉讼的特殊性,拆迁的起诉并不全是为了胜诉,而是通过起诉,抓住征收部门的违法行为后,给征收部门施加压力。
要知道,拆迁方和被拆迁人之间的矛盾就是对拆迁利益的争夺,这是一场博弈的过程。原本征收部门与被拆迁人一个处于强势地位,一个处于弱势地位,用天平来比喻,一个很重,一个很轻,两边砝码不对等导致被拆迁人说话没有任何份量。要想在这场博弈中占据主动,必须要为自己增加筹码,而提起行政诉讼就是增加自己筹码的一种手段。只有博弈双方的天平保持平衡或更有利于己方的时候,才能达到争取满意补偿款的目的。
三、行政诉讼怎么打?
根据征地拆迁律师多年的经验,在征地拆迁的诉讼中,专业的拆迁律师会主要从拆迁方的程序错误方面着手。比如说:确认某行政机关撤销土地证违法、强拆违法等等。这些程序上的瑕疵在各个地方的征收拆迁中都随处可见,也非常明显。在对方行政行为合法性上提出质疑,往往能使对方忙于应付,顾此失彼。
四、官司能保证赢吗?败诉了怎么办?
在人们普遍意识里,尤其是对农村地区的百姓来说,打官司就是要打赢,只要赢了一切都好说。而赢,就是要拿到法院判决的一纸胜诉。其实,在征地拆迁中,一个案件的判决不代表最终的结果。胜诉当然是可以逼迫拆迁方履行法院判决而拿到满意的补偿,但是败诉也不是必然就意味着维权失败。针对征地拆迁中拆迁方的违法点提出的若干个行政诉讼,不可能每个诉讼都能获得胜诉,即使个别或多数败诉,只要关键的几个或一个诉讼可以获得法院的支持,就足够使拆迁方陷入困境,从而逼迫对方就范。
所以对于征地拆迁的纠纷矛盾,打官司是必要的合法维权措施,但赢不赢并不是拆迁律师打官司追求的唯一目的,很多被拆迁人不明白这其中的奥妙所在,一味的追求胜诉,追求赢,这种想法是不可取的。举个例子,老张和老王家的房子都被违法强拆,他们都打了官司。打了官司后,征收部门主动和老张、老王商谈增加补偿的事宜。征收部门提出的条件是,拆迁补偿款翻倍,但是条件是老张、老王得撤回起诉,不要再给征收部门找麻烦,并且对补偿翻倍的事保密。结果是老张同意对方的提议撤诉并拿到了补偿;老王坚持诉讼,法院判决确认征收部门强拆行为违法,老王按照房屋评估价格获得了补偿,可价格连老张的一半都不到。
文章来源:京云房产拆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