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可能会认为,违法建筑被拆除,是理所应当的,既然是违法建筑,不管用什么方法,只要拆了就行。其实不然,拆除违建也可能会被认定违法。在最高院公布的这个典型案例中,政府的拆除行为就被认定为违法。
一、基本案情
家住广东的叶某,在当地有房屋一处。2009年,当地政府规划建设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需要征收部分土地。叶某房屋所占土地在被征收范围之内。但因叶某建设房屋时未经乡镇规划批准,也未领取土地使用证,被认定为违法建筑。
在未发拆除通知、未公告的情况下,某天凌晨5时许,县政府组织人员对叶某房屋实施强制拆除。叶某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县政府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二、具体分析
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即使拆除违法建筑,也要严格遵循程序,在拆除之前应当先通知相对人自行拆除,在当地张贴公告,且不得在夜间实施拆除行为。
本案中,虽然叶某房屋属于违法建筑,但县政府在对叶某房屋进行强制拆除前,未向叶某发出强制拆除通知,未要求限期自行拆除,违反了《行政强制法》第34条、第44规定。而且,政府在夜间实施强拆行为,也不符合《行政强制法》第43条第1款有关“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行强制执行”的规定。县政府的拆除行为严重违法。
三、法院判决
确认被告县政府对叶某房屋实施强制拆除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四、案例总结
根据《城乡规划法》及《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在农村建设房屋需要取得建房手续,办理规划许可证,获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如果缺乏手续,房屋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但是即便房屋缺乏手续,政府在拆除时也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