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305号令第二章第七条、《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第五条
二、审批时限
受理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并已缴纳房屋拆迁管理费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三、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
2、受理;
3、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四、提供资料
1、申请文件;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国有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5、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6、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五、收费标准
不得房屋拆迁安置费用的0.3%。